我發生車禍可以請求什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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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車禍糾紛

釐清肇事責任,妥善處理賠償、保險與訴訟程序

車禍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賠償項目應依實際損害及證明資料判斷,並不是每一件案件都能請求相同金額。

醫療費用

包括事故造成傷勢所需的掛號費、部分負擔、藥品、手術、住院及復健費用。應妥善保存診斷證明、醫療收據及相關就診資料。

看護費用

若因傷勢需要他人照顧,可依醫師建議、實際看護期間及照顧情況評估請求。即使由親屬照顧,也可依案件情形主張相當的看護費用,但仍應提出需要看護的證明。

工作及薪資損失

因治療、住院或休養無法工作時,可以整理請假紀錄、薪資單、扣繳憑單、在職證明或收入資料,證明實際減少的收入。

勞動能力減損及增加生活上的需要

若事故造成失能、長期後遺症或工作能力下降,可能進一步涉及勞動能力減損、輔具、照護及未來醫療等費用。《民法》第193條規定,侵害他人身體或健康,造成勞動能力減少或生活需要增加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精神慰撫金

車禍造成身體、健康等人格權受侵害時,被害人可依傷勢程度、治療期間、後遺症、雙方身分及經濟狀況等因素,請求相當金額的非財產損害賠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車輛及財物損失

包括合理的車輛維修費、拖吊費或其他因事故損壞的物品。實際可請求金額仍須依受損情況、維修必要性、零件折舊及相關單據判斷。

如果雙方對事故都有過失,並不代表完全不能請求賠償,但賠償金額可能依過失情形減少。《民法》第217條規定,被害人對損害的發生或擴大也有過失時,法院可以減輕或免除賠償金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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