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來的債務,子女一定要償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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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繼承事件

限定責任與拋棄繼承一次看懂

原則上不必用自己的財產,清償超過遺產範圍的債務

親人過世後,繼承人除了需要處理存款、房屋、土地等遺產,也可能突然收到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或其他債權人的催收通知。

許多人因此擔心:「父母欠下的債務,子女是不是一定要用自己的錢償還?」其實,現行法律原則上採取「概括繼承、限定責任」,繼承人雖然會承受被繼承人的財產與債務,但對債務的清償責任,原則上以實際繼承所得的遺產為限。 資料來源:司法院

Q 父母過世留下債務,子女一定要幫忙還嗎?

A:原則上不需要拿自己的財產,償還超過遺產範圍的債務。

例如父親過世後留下50萬元存款,但同時積欠銀行100萬元,繼承人原則上只需以所繼承的50萬元遺產處理債務,不必再拿自己的薪水、存款或其他個人財產補足剩餘的50萬元。

不過,這不代表債務會直接消失。繼承人仍可能需要面對債權人提出的請求、法院文件或遺產清算程序,因此應先釐清遺產及債務狀況,不宜完全放著不處理。 資料來源:司法院

Q 什麼是「概括繼承、限定責任」?

A:財產與債務都會繼承,但債務原則上只用繼承到的遺產償還。

現行制度下,繼承人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原則上會繼承被繼承人的全部權利與義務,包括存款、房屋、土地、應收款項,以及貸款、卡債或其他債務。

但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繼承人只需以繼承所得的遺產負擔清償責任,也就是一般所說的「繼承多少,就以多少遺產還債」。債務清償後若仍有剩餘遺產,才由繼承人取得。 資料來源:司法院

概括繼承與限定責任的差別

概括繼承是財產與債務一併繼承;限定責任則是只需在繼承到的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

※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法律知識參考,個別案件情況可能不同;如涉及具體法律爭議,建議洽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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