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不必用自己的財產,清償超過遺產範圍的債務
親人過世後,繼承人除了需要處理存款、房屋、土地等遺產,也可能突然收到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或其他債權人的催收通知。
許多人因此擔心:「父母欠下的債務,子女是不是一定要用自己的錢償還?」其實,現行法律原則上採取「概括繼承、限定責任」,繼承人雖然會承受被繼承人的財產與債務,但對債務的清償責任,原則上以實際繼承所得的遺產為限。 資料來源:司法院
概括繼承與限定責任的差別
概括繼承是財產與債務一併繼承;限定責任則是只需在繼承到的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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