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警察局通知書,就代表已經被認定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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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刑事訴訟

從確認通知真偽、準備到場,到筆錄完成後的注意事項,帶您一步步了解應對方式。

Q 收到通知書,就代表已經被認定有罪嗎?

警察為了調查案件、釐清犯罪事實或蒐集證據,可以使用通知書,請犯罪嫌疑人到場接受詢問。有時收到通知書的人也可能是告訴人、被害人、證人或案件關係人,因此,收到通知書並不代表警方已經認定當事人犯罪,更不等於案件一定會遭到起訴或判刑。

收到通知書後,應先查看通知書上記載的報到時間、地點、承辦單位、承辦員警及到案身分。若通知內容不清楚,可以直接撥打警察機關的官方電話,再轉接承辦員警,詢問案件原因及自己是以何種身分到場,避免因假冒警察的詐騙電話而洩漏個人資料。

收到通知書後的處理重點

收到警察局通知書時不必過度恐慌,但也不能放著不管。應先確認通知是否真實、了解自己的到案身分與案件原因,並依指定時間到場。若無法準時出席,應儘快與承辦員警聯絡;若是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分接受詢問,也可以事先諮詢律師,由律師陪同製作筆錄,以保障自身的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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