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港優先法案!《融資公司法》躺立院16年...融資公司放款千億卻「無法可管」


融資公司放款千億卻「無法可管」

年關將近,卻不是所有人都喜迎新年。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今(25)日上午召開債務是可以解決的、務必珍惜生命記者會,會中以高雄一家5口因為車貸、信貸等債務問題,全家走上絕路,其中還包含3位不到10歲的孩童,當作記者會開場,反映出如今新興貸款所帶來的巨大隱憂。

會中他們鄭重呼籲,司法院務必積極宣傳《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中的「債務更生及清算之制度」;行政院、立法院也應盡速提出、三讀通過《融資公司法》草案,管理規範融資行為,明定主管機關和管理機制,以避免下一起悲劇、甚至是債務風暴發生,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律師林永頌強調,「這才是真正的優先法案」。


門檻低、額度高,初估放款千億元...
新興融資貸款卻「無法可循」

台灣曾在95年爆發卡債風波,因而催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消債條例)為卡債受害人解套、重生,再加上金管會銀行局的規範與管制,如今銀行發卡也相對於以前謹慎許多,卡債風波才逐漸趨緩;然而,如今又出現因疫情甚囂塵上的「新興融資貸款」亂象,引起民團的擔憂。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解釋何謂汽、機車超貸,很多融資公司都是「假買賣真貸款」,一輛只值 8,000元的破摩托車,卻可以貸到3~40萬的額度,還款期數短每月還款金額高,「借30萬,但每月要還 1.5到 1.8萬」;另外,催債手段也較兇狠,威脅恐嚇樣樣來,通常也會讓貸款人簽下本票,並藉著貸款人急需用錢或相關知識不足當破口,本票上金額時常超過本金、甚至空白隨他填。


另外,如汽機車貸款等新興(含商品)貸款門檻低,因為疫情衝擊,缺錢人數變多,許多收入不穩、經濟狀況本就不佳的民眾在已有信貸、房貸的情況下,又看到以汽機車、手機、冷氣等物品就可以再借到錢周轉,再加上不透明的利息和還款條件,債務人就此落入超貸陷阱。
吳宗昇估計,融資公司已經放出去幾千億元的貸款,但這部分迄今卻是「無法可管」,到底隸屬經濟部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務,目前沒有確切的主管單位。 


部分法官認為消債條例不適用擔保貸款,僅適用無擔保貸款,呼籲司法院的法官,對於超貸部分應該屬於無擔保債務,也可以適用消債條例。林永頌指出,非銀行的融資公司推出各種貸款,包括機汽車超貸、手機貸、商品貸,先買後付等,借貸額度已超過數千億元,毫無徵信,借貸遍及各年齡層包括中學生,甚至與各種感情詐騙投資詐騙連結,違約金等各種陷阱或不合理的約定,目前沒有法律規範,遊走於法律邊緣,恐引發另一波債務風暴。 同時,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趙興偉透露,因為目前融資公司沒有法律可規範,因此許多契約細節不明,若以目前已揭露的法律案件,融資公司的利率可達43.4%,遠超民法的利率上限16%。


融資公司法躺行政院逾16年,民團再次呼籲盡快修訂、過年別催債,民國97年在行政院的要求下,金管會銀行局曾訂定《融資公司法》專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不過最後因金融海嘯,屆期不續審而石沉大海,如今已過16年,該法案還在行政院躺平。此外,林永頌也表示,行政院或金管會應該出面要求銀行與融資公司在過年期間停止催債,給債務人一段清靜的時間,避免在農曆年佳節歡慶的氣氛中,再出現不幸的事件。 

消債條例有幫助卻鮮為人知,呼籲司法院多宣傳:比國民法官危急,林永頌表示,「很多人不知道債務是可以解決的」,從消債條例通過也已經多年,但仍然有許多債務人不知道而做出傻事,「我們不希望再看到一次悲劇」,他坦言,希望司法院能項推廣國民法官法一樣,也積極宣傳消債條例,國民法官1年才1.200件,尤其新興債務發生以後,債務案件比它(國民法官案)多得多,需要的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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