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協商狀況多,千萬不要落入銀行催收陷阱!

卡債協商狀況多,千萬不要落入銀行催款陷阱-示意大圖

我們接觸過非常多卡債協商問題的案例,這些有卡債問題朋友很多沒有正確的處理觀念,許多卡債族對於面臨銀行催收、法律問題等感到相當恐懼與憂心,甚至有很多社會事件案例是因為卡債問題而自殺,信用卡債務問題是可以透過卡債協商處理好的,我們整理出一些關於卡債協商會遇到的狀況,教你如何處理在面對銀行催收時可能遇到的陷阱,希望能幫助更多正在面對卡債的朋友們,正視自己的卡債問題,透過卡債協商盡早清償信用卡債務。
 

狀況1 : 銀行停卡通知

當債務人送件申請卡債協商的同時,也等同於告訴銀行自己已經出現債務危機還不出錢,這時候銀行自然不會坐視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脅不管,所以信用卡銀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停卡」,卡債協商送件後的2天內,債務人就會收到銀行催收寄來的停卡通知,請把握這段與信用卡們相處的最後時光,根據自己能力和需要善用你的最後的信用卡使用權利,如果你在這之前已經被停卡了,那就不會再收到類似的通知,如果有收到銀行信件內容大概如下 :


吳○○ 先生/小姐  鈞鑒 ID:D1218*****
本行依約定條款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特鄭重通知自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起,停止台端使用本行下列卡號信用卡:4514**09..5179**08..54
請於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前將上述卡號信用卡剪斷寄回,並結清積欠之所有款項共計新台幣 148,695元及嗣後欠款,台端應負擔之款項,以免增加貴我雙方之麻煩, XX 國際商業銀行信用卡中心催收科敬啟。聯絡電話:02-2719XXXX  停卡原因:協商機制。

(以上為網友實際停卡通知內容,僅供參考)
 

狀況2 : 銀行瘋狂催收

債務人備齊資料申請卡債協商後,為什麼還是會馬上被所有銀行「點痣做記號」追討卡費?因為欠錢沒錢還對於銀行來說是一場災難,這會嚴重影響他們的利益!在還可能收到錢之前,銀行會希望能收回一點錢是一點,各家銀行都一樣會在送件申請卡債協商時,會馬上對你祭出銀行催收大絕招「絕命追殺令」,瘋狂催收卡費,或許你會覺得:我已經送件卡債協商申請了,就表示我有心處理債務問題,我就是沒錢那為何還要催繳呢?請看以下幾點因素說明:
 

陷阱1 : 引導債務人繳款

申請卡債協商期間,銀行會利用債務人還沒吸收完整資訊前,盡量引誘債務人『繳款』。催繳人員會告訴你別家銀行卡債協商很難成功,說的聽起來好像是真的,但催收銀行行員根本沒有權利決定你的協商申請通過與否!那銀行這麼做有什麼好處?好處就是你現在繳的錢都是付利息居多,如果你的卡債協商通過之後,銀行就收不到這麼高的利率及這麼多的月付金了!根據我們經驗提供以下的銀行催繳內容案例參考:
 

銀行催收內容如下:

卡債銀行 : XX先生/小姐,您還有多少款項未繳喔!
債務人: 我已經申請卡債協商了啊?
卡債銀行: 申請卡債協商也是要繳錢啊!明天3點半以前您必需要先繳XX元,不然您申請的卡債協商是不會通過的。
 

債務人因應對策您應該這麼做

不要被銀行催收繳款給騙了,你就是繳不出卡費才會送件卡債協商,那又何必在卡債協商通過之前再四處籌錢來繳款,還是繳出高額利息的借款,建議債務人在接到銀行催繳電話時,記得詢問對方單位、姓名、電話以及分機號碼,可以把催收電話的談話內容錄起來,以備不時之需。因為不是每個銀行催收員都是有修養素質的,根據「金融機構債權催收作業委外最低標準化範例」,催收債款作業時間原則上是上午7點至晚上10點,債權銀行若發現違規催收行為時,您可以立即終止委託催收,金管會也可以令該銀行停止委外催收作業。
 

陷阱2 : 催收銀行電話奪命連環Call希望債務人繳款

上述招式銀行催收如果沒效,會馬上轉變成「奪命連環Call」的方式請你去繳款。1天10-20幾通電話,讓你一刻不得閒,這其中還不包括你的聯絡人、家人、親友以及公司同事等,都有可能會接到欠銀行錢的通知電話,依照規定「卡債協商期間不能催收」,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最常聽到銀行的回答就是:「沒接到通知!」,並繼續撥電話逼迫債務人繳款,這種騷擾手段真的很讓人困擾尤其是上班地方搞的人盡皆知,現在金管會已經下令各銀行,在收到卡債協商申請之後,3天內應立即停止所有催收動作,只不過這3天的時間已經足夠讓你的祖宗十八代,外加你公司上上下下全部都知道,你欠銀行錢了!
 

債務人面對銀行催收奪命連環Call因應對策

依據金融機構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規定第14條第1項第4款,債權債務關係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過第三人 (即無關的第三者)之干擾或催討,最簡單的回應方式就是:那是詐騙集團電話。到底卡債協商期間可不可以向債務人公司、親友或鄰居,散佈欠債消息?其實在「金融機構債權催收作業委外最低標準化範例」並沒有明確規範,所以這就是為什麼卡債協商期間債務人親友或公司會接到催收人員電話的原因,建議如果有收到催收電話除了錄音之外,還要把來電時間、來電號碼記錄下來,以便日後調通話記錄時方便核對,當然,有很多催收員會使用「來電無顯示」的方式打電話進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接到後請他用有顯示號碼的電話再打一次。
 

陷阱3 : 電話聯絡不上債務人,直接登門拜訪

如果債務人選擇不接電話不理會,還有可能會一個狀況發生,那就是銀行催收人員直接登門拜訪,銀行會依據每個人的情況不同,有不同的話術說法,所以我們無法在這裡一一推敲,不過唯一可以確定的是他們肯定會是以「連哄帶騙、軟硬兼施」的方式,引導債務人繳款,請您謹記您已申請卡債協商沒有不還錢。
 

債務人因應對策

這時候債務人可以選擇,「不開門理會」、「不小心開門,可以不用承認是本人」,不論有沒有開門,都請「準備好手機」將對方來訪的過程以及談話的內容全部蒐證下來!

 

狀況3 : 銀行傳單滿天飛

前面談到的是關於催收銀行員會跟債務人聯繫的狀況,現在要談的是銀行方的「文宣攻勢」,在卡債協商的期間,債務人也很有可能同時接到以下這些文宣內容,是什麼內容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泛紫聯盟公佈的討債招數:

 
招數1:

銀行催收會發出律師函,表示債務人因為銀行墊付款項而獲得利益,之後拒絕清償債務,主觀上有不法意圖,客觀上符合「詐欺罪」將向法院提出告訴。
 

律師解說:

銀行發信用卡已先徵信過,雙方並有簽訂「定型化契約」,就算債務人繳款延遲或無力繳款,根本就不構成詐欺罪,銀行只是想嚇唬信用卡欠款人的招數。

 

招數2:

卡債協商期間寄發「擬讓與債權通知書」讓債務人擔心遭到討債公司或黑道暴力追討,以此威脅債務人還債。
 

律師解說:

民法第297條第一項規定「債權之讓,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所以,沒有正式通知都不算數,這也是銀行催收花招,建議未來有必要修法規範讓與對象、通知方式,讓債務人事先有心理準備。

 

招數3:

銀行催收會派出不同追債人輪番上陣,卡債協商期間也會寄發或親自拜訪要求簽署「分期還款同意書」,我們遇過案例甚至有1天1版本的情況,還以零利率或一次結清可以幾折優惠清償方案等(其實是本金加利息灌水了)誘因,以催收銀行角度來說,只要能催收到錢就都達成目標,但請您謹記您已提出卡債協商申請,您想解決問題沒有要逃避。
 

律師解說:

催收銀行此舉可能違反民法第148條第2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有欺騙債務人上當之嫌。債務人一定要先衡量自己能力,千萬不要在卡債協商期間貿然簽署,因為這種零利率分期還款,只要一期沒付就視為「全部到期」,到時利息、違約金更多請務必注意。

 

招數4:

銀行催收會寄發「強制扣薪通知書」,說明如果債務人不還款,就要強制扣薪3/1以及獎金4/3來償債,並威脅「有可能因此面臨解聘,喪失工作」,讓招數會讓債務人心生畏懼而就範。
 

律師解說:

其實這種通知書根本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因為扣薪還債必須要有法院發出的「扣押命令」到債務人的公司,才會產生法律效力。

 

招數5:

銀行資產管理或法務部門發出「查封通知」,聲明「聲請查封台端所有之動產」,包括債務人的生活必需品,例如 : 電視、冰箱、電腦…,催收銀行甚至會同法院人員、管區警察及鎖匠到債務人居住現場強制執行查封。
 

律師解說:

其實這也是銀行催收在卡債協商期間,逼迫債務人心生恐懼而借錢還款的花招,沒有法院「扣押命令」、「強制執行令」以上行為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就算催收銀行真的向法院申請查封,生活必需品也不可做為查封的物品,債務人有權當場表示異議。
 


招數6:

銀行催收會在卡債協商期間還有可能會發出「現場送達通知書」,通知書內容主要是讓法院「實地勘查」的執法行為文書。
 

律師解說:

這類文書用詞嚴厲,對債務人最具恐嚇力,但其實是沒有法律效力,目的只是讓債務人誤以為觸犯刑法,類似以上的法院公文會在您申請卡債協商期間如雪片般的飛來,催收銀行就是看準了一般人對於法律方面的不瞭解,會利用上述公文來給債務人製造壓力,好讓他們催收業績能夠達標!
 

結論 :

我們遇過很多卡債族不知道如何處理他們自己的卡債問題,尤其是要面對法律訴訟問題的部分,不知道如何面銀行催收招數對只好選擇逃避,導致最後累積越來越多卡債,卡債問題是可以透過卡債協商處理好的,但等待過程可能會遇到催收銀行方施壓等狀況,上述狀況是我們多年的經驗分享,幾乎是所有催繳銀行統一制式的程序,在卡債協商期間請不用害怕也不要被銀行所設的陷阱受騙了,這篇文章累積了我們多年經驗,希望可以幫助更多債務人了解更多的銀行催收招數,協商期間順利度過卡債協商過程,盡早處理自己的債務問題,債務結清後更重要的是在未來,一定要更謹慎的評估自己的消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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