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族...卡債更生...政府相挺!!

經濟日報 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

未來卡債族在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可向政府求助法律等資源,已訂出較周延的更生方案。

但根據司法院統計,一年來向法院聲請更生的案件不到2萬件,而且只有200餘人裁定認可更生。

 

立委徐中雄認為,申請更生的人少,是因為聲請案件通過率低且審理速度慢。徐中雄表示,將推動第二波債清條例修正法案,在各地方法院設立專責法庭來加速案件審理。
 

立法院院會昨(21)日三讀修正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53條條文」,債務人必要時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協助以完成更生方案。更生有不少繁雜程序,修法後縣市政府及消保官都必須提出協助,讓更生人更生以後不用擔心不會處理,可以更放心。
 

現行法律規定,債務人聲請更生時應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及其債權人、債務人清冊。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定期命債務人據實報告更生聲請前二年內的財務變動狀況。
 

不過,很多無法清償債務者就是欠缺財務規畫經驗與能力,因此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縣市政府要提供這些人幫助,且費用必須由司法院與行政院協商編列經費補助。
 

銀行公會對此樂觀其成。銀行業者也指出,能更詳細訂出辦法,對卡債族與銀行都比較好。銀行公會表示,去年下半年全球陷入金融海嘯,申請前置協商的人數卻沒有增加,總計只有不到4.6萬餘件、782億元債權申請,低於當初部分單位估計的二、三十萬和上千億元債權。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俗稱個人破產法,是台灣第一個適用個人的破產法。銀行解釋,想聲請更生、清算的卡債族,必須先向銀行聲請前置協商,與銀行談判減息或更改還款期限;前置協商不成,才能聲請更生、清算。
 

銀行表示,最近前置協商人數並沒有增加,且因前置協商的成功率達八成,只有二成不到得人會聲請更生、清算,因而使讓更生、清算的案件量比預期少很多。
 

去年4月11日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後,第一個月每天平均約有175件申請前置協商案,現在平均一天則約120件到145件,並沒有因為不景氣而大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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