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定要雙方都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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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離婚訴訟

面對離婚爭議,先了解法律程序與自身權益,才能為未來做出更安心、妥善的安排。

Q 離婚一定要雙方都同意嗎?

A:只有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同意,裁判離婚不以對方同意為必要。

若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可以採取協議離婚;但如果其中一方拒絕離婚、拒絕簽字或故意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另一方仍可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

因此,對方不願意簽署離婚協議書,並不代表婚姻永遠無法結束,只是不能使用一般的協議離婚方式,必須改由法院處理。

 重點

對方不肯簽署離婚協議書,不代表完全無法離婚。雙方有共識時,可以辦理協議離婚;無法自行協議時,可以透過法院調解處理;若調解不成立,且具有法定離婚事由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原因,則可進一步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離婚案件經常同時涉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夫妻財產及證據保存等問題。正式提出請求前,應先整理婚姻經過、雙方財務資料與相關證據,再依個案情況選擇適合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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