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肯離婚,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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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離婚訴訟

面對離婚爭議,先了解法律程序與自身權益,才能為未來做出更安心、妥善的安排。

Q 對方不肯離婚,應該怎麼辦?

A: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調解,或提起離婚訴訟。

家事事件原則上採取「調解先行」制度,因此即使當事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通常也會先安排家事調解,由調解委員協助雙方討論離婚、子女照顧、扶養費及財產等問題。

如果雙方在法院調解或和解程序中同意離婚,婚姻關係會在調解或和解成立時消滅,由法院依職權通知戶政機關,不需要再按照一般協議離婚的方式找兩名證人簽名。

若調解仍未成立,案件就會進入裁判程序,由法院依雙方提出的證據,判斷是否符合法定離婚事由。

※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法律知識參考,個別案件情況可能不同;如涉及具體法律爭議,建議洽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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