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確認離職原因,不要急著簽署自願離職書
工作期間突然被主管告知「明天不用來了」,或被要求當場簽署自願離職書,許多勞工因為不了解法律程序,只能在壓力下配合辦理。
但公司要求員工離開,不一定就是合法資遣。勞工應先確認公司終止勞動契約的理由,並了解自己是否可以請求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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